本報訊(記者 陸純)財政部昨天對外發佈了重新修訂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新規適用於中央和國家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也參照執行。2006年財政部曾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
  此次修訂差旅費管理辦法的大方向是壓縮差旅費相關支出。差旅費標準明顯變化是改變原先全國統一的差旅費標準,明確由各省區市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
  新《辦法》要求中央單位應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用公務卡結算。出差人員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費用;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新規·出行
  市內交通費每人每天80元包乾
  《辦法》規定,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乘高鐵可坐一等艙,飛機可坐頭等艙,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司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乘高鐵可坐二等艙;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乘飛機均須坐經濟艙。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乾使用。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新規·住宿
  司局級幹部住單間或標間
  《辦法》規定,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住宿費限額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報財政部。對於住宿價格季節性變化明顯的城市,住宿費限額標準在旺季可適當上浮一定比例。
  新規·伙食
  接待單位安排用餐應交伙食費
  《辦法》規定,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包乾使用。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伙食補助費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參照所在市公務接待工作餐、會議用餐等標準提出伙食補助費標準報財政部,經審核確認後,由財政部統一發佈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伙食補助費標準。
  新規·問責
  擅自提高開支標準可處分
  《辦法》規定,對未經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發現有虛報冒領差旅費、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轉嫁差旅費等行為,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違規資金應予追回,並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報請其所在單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釋疑
  “取消定點飯店,可以節約住宿費”
  對話人: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 葉青
  北青報:新《辦法》差旅費取消公雜費,新添市內交通費,標準也從原來的30元提高到80元,這個怎麼理解?
  葉青:原來的公雜費用於補助通訊和市內交通,就通訊費來講,官員的工資中本身就有電話補助,由公雜費變為市內交通費,是真正人性化的體現。公車改革之後,機關人員出差到火車站或機場只能打車或者坐輕軌,這個費用是需要考慮,具體定在80元,也算比較合理。
  北青報:原來規定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公雜費減半報銷,現在為什麼要求把這筆錢支付給接待單位?
  葉青:這是為了避免雙重報銷問題。市內交通費已經按80元包幹了,如果不向提供交通工具的接待單位付錢,那這就是兩邊單位都出錢。一筆錢不能由兩個方面來報銷。
  北青報:原來要求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新規里不再提定點飯店,這是為什麼?
  葉青:我覺得已經到了取消定點飯店的時候。像我前兩天在北京開會,就沒住定點飯店,住了一個快捷酒店,協議價才230元,很不錯。過去要求住定點飯店,既能報銷也能滿足一定要求。現在市場化了,市場已經能夠很全面地提供這種服務。過去定點飯店一般是當地政府辦的飯店,花的錢多,又不太好,但是你必須去那裡,取消定點飯店,還可以節約住宿費。
  北青報:新規里住宿費要求分地區制定住宿費限額標準,伙食費也由原來的包乾定額變為現在分地區制定伙食補助費標準,為什麼從原來的統一標準變為分地區自定?
  葉青:原來全國統一的報銷標準很可能造成虛報。現在按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來設定不同標準,能避免這個問題。不過需要強調的是,發達地區就算財力充足也不能設立過高的報銷標準,對他們制定的報銷標準應設上限。
  北青報:與2006年相比,新規最大的變化是增添了問責,這如何看?
  葉青:八項規定出台,已經表明中央很想削減三公經費。以前也規定超出部分自付,但管得很松,現在把能報什麼一項項清楚地告訴你,除了這些,其他都不能報。把問責寫進去,就等於把醜話說在前面,超額報銷往後會嚴格控制,要被問責。問責對官員的制約很重要。
  本組文/本報記者 鄒春霞(除署名外)
  新舊規定比較一覽表
  項目20062013差旅費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單位司局以上領導批准方可乘坐飛機。單位級別在司局級以下的,需經本單位領導批准方可乘坐飛機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住宿費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
  副部長級人員住套間,司局級人員住標準間,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
  出差人員應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
  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實行定額包乾,每人每天50元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包乾使用。財政部分地區制定伙食補助費標準公雜費(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實行定額包乾,每人每天30元
  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乾使用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原標題:中央機關幹部出差不再定點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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